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资讯 > 正文

天天视点!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省直职工医保保障范围

  • 2022-12-05 08:49:21 来源:兰州日报


(资料图)

12月2日,为进一步减轻省直医保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甘肃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将高血压和糖尿病纳入门诊慢特病补助范围的通知》称,2023年1月1日起,将高血压、糖尿病(未合并并发症)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高血压、糖尿病是常见的慢性病。部分患者需要长期服药控制病情,但部分用药患者难以享受医保报销。这份《通知》对原发性高血压(未合并并发症)、糖尿病(未合并并发症)门诊治疗指征、申报资料及诊疗范围进行了明确。符合“两病”条件的参保人员,持相关资料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办。

目前,高血压和糖尿病认定定点医疗机构有11家,分别是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甘肃省中医院、甘肃省肿瘤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甘肃宝石花医院、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经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定,认定通过的,参保人员可在省直医保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需持门诊慢特病认定审批表及定点医院开具的外购处方。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认定为以上两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的,自认定之日起享受待遇,限额在一年内有效,高血压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糖尿病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报销比例按90%计算。每年7月1日之后认定的年度限额减半,不与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重复享受待遇。

《通知》指出,门诊治疗严格执行“三个目录”,政策范围外自费费用及非对症发生费用不予报销,政策范围内甲类项目补助90%,乙类项目补助80%,超限额部分由个人自付。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

标签: 糖尿病门诊

推荐阅读

天天视点!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省直职工医保保障范围

12月2日,为进一步减轻省直医保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甘肃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甘肃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将高...

环球消息!天水秦州:文明实践增动力 乡村建设添新意

今年以来,天水市秦州区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

观点:这个冬天,甘肃有场线上运动会!

记者从甘肃省体育局了解到,由甘肃省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主办,甘肃省体育局承办的甘肃省全民健身工作委...

甘肃技能大师工作室:想要练就“绝活”,没有什么捷径

2019年,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井下作业大队高级技师杨义兴成为甘肃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中...

全球短讯!甘肃成县:保护古树名木 守好绿色“活文物”

初冬时节,走进甘肃成县沙坝镇桦树村,一片茂密的绿灌丛映入眼帘,六棵铁橡树在村子中心围成一圈,格外...

猜您喜欢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注明"转载来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亚洲旅游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烦请联系。 联系方式:8 86 239 5@qq.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景点